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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租房协议中,是否必须按原价进行赔偿?

时间:2025-02-20|栏目:磐安律师|
房屋租赁期间家电坏了,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,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;如果双方没有约定,可以协商解决;如果确实是自然损坏,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。如果出租人始终不同意,建议向法院起诉。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一十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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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租人的过错导致电器损坏的,根据合同是需要赔偿的,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,对于赔偿可以协商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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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属于是人为损坏而或者是使用不当,那么需要赔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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